人员分工
人事处人员分工 |
张 健 处 长
主持负责人事处全面工作。
全校人事管理,统一机构设置,合理配置人力资源;
劳资工资工作;
全校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、聘任工作;
全校教职工考核与奖励工作。
劳资工作;
内部津贴分配工作;
人事处质量管理体系工作;
人事处网络信息管理工作;
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。
何 欣 干 事
人事管理工作;
档案管理工作;
师资培训管理工作;
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;
统计报表;
教职工奖惩工作;
文字材料整理、归档;
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。
岳 玲 干 事
专业技术职务评审、聘任工作;
工人考工定级工作;
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;
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;
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;
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。
劳资、福利工作;
退休审批办理工作;
工伤申报办理工作;
离退休干部相关管理工作;
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;
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。
杨 光 干 事
内部津贴分配工作;
失业保险、养老保险、职业年金申报工作;
人事处质量管理体系工作;
人事处网络信息管理工作;
外事工作;
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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